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暴露系统部署违规,某期货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该决定指出,该期货公司因2024年12月24日发生的一起网络安全事件被查实违规。经调查,事件原因为公司在新系统上线过程中向开发商提供了实盘部署环境,存在风险隐患,违反了《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江苏证监局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新系统部署“埋雷”:实盘环境外泄触发监管警示
根据监管通报,此次网络安全事件被定性为“一般事件”,但暴露出该期货公司在技术管理中的关键疏漏。实盘环境是金融机构核心生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联客户交易数据及资金安全。将此类敏感环境开放给外部开发商,可能导致数据泄露或系统被非法操控的风险。
行业检查揭示共性问题:外包管理成风险重灾区
据报道,监管部门近期在业内通报了2024年证券期货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现场检查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据悉,2024年9月至10月,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了行业网络和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据现场检查情况,部分行业机构在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管理、应急管理、外包管理、软件正版化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其中,外包管理是突出问题领域。部分机构外包制度缺失,未明确审慎外包、分包转包的合规要求;外包人员权限管理松散,供应商评价流于形式等问题普遍存在。此次期货公司的处罚案例正是这一行业现状的缩影——将核心系统部署环节外包时,未对开发商接触敏感环境建立有效隔离与监控机制。
监管强化问责倒逼合规升级
江苏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明确,该期货公司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但监管措施不因此中止。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处罚援引的《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有对技术外包的监管要求,明确机构对外包服务商的准入评估、过程监督及应急管理责任。
随着金融业数字化转型加速,证券期货机构对技术外包的依赖度持续上升,但部分机构仍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的倾向。此次某期货公司被处罚,叠加监管部门通报的行业共性问题,释放出强化网络安全问责的监管信号。未来,建立覆盖外包全生命周期的风控体系、完善人员权限分级管理或成为行业合规整改的重点方向。
公开资料显示,该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期货公司之一,是中国期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公司注册资本6.752亿元人民币,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可代理国内所有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和交割业务;具备期货投资咨询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公司目前拥有一家风险管理子公司,成都、深圳、南京、上海、苏州5家分公司及北京、南京、徐州、南通、广州、重庆6家营业部,业务范围辐射全国各地。 (来源:江苏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