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某股份行日照分行被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日银罚决字〔2025〕1号)显示,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日照分行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行为:

  • 第一项: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 第二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第三项: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
  • 第四项: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对其作出“警告,罚款54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未及时处置数据安全漏洞风险、未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某股份行日照分行被罚
另外,时任某股份制商业银行日照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黄某因对该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予以罚款17500元(日银罚决字〔2025〕2号)。

 

 

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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