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可信数据空间普遍要求
国家数据局将组织征集和遴选可信数据空间解决方案,国家数据局将推动至2028年,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
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数据局将组织征集和遴选可信数据空间解决方案,滚动发布应用场景清单。依托全国数标委,组织科研院所、企业、高校等,加快研制可信数据空间参考架构、关键技术、能力要求、运营管理等急用标准、共性标准,逐步完善标准体系。
国家数据局还将培育一批高水平数据空间运营商,支持数据治理、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服务商发展,形成面向场景的应用解决方案,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数据空间运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和应用门槛,提供普惠便利的数据服务。
各省、市数据局、各行业部门,已经开始了可信数据空间的申报、征集工作,那么申报可信数据空间,需要哪些普遍要求呢?公共数据联盟对全国开展征集的地区和行业进行了分析,总结了以下申报可信数据空间的基本要求:
一、应用场景与落地性
需具备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且能在相应地区范围内落地,具有普适性和通用性,对可信技术产品落地、数据要素流通有较强推进作用,有较高示范带动和推广价值。原则上应有已落地的应用场景,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暂未落地的,应有较为明确的潜在应用场景。
二、申报主体条件
报送应用场景的企业应有较好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工作基础,且有牵头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的意愿。征集对象通常为市内(或区内)注册登记、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涉及多家企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三、数据相关要求
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数据权属,流通和开发利用后可较为清晰地界定加工使用权、产品收益权,无产权纠纷。高质量数据集应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较高价值密度,适合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且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等。
四、创新性与先进性: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能够推动数据要素的高质量供给、高效流通,促进数据流通模式及场景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型示范应用。
五、合规与安全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确保数据的合法使用与安全保护,不涉及敏感信息。
国家从政策、资金上大力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地方和企业抓住机遇,积极申报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大力促进各地数据要素流通、数据产业发展。
来源:公共数据联盟 https://mp.weixin.qq.com/s/pWyZZf7MP3dsGMpwvL1d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