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因数据安全风险被罚案例
1、2024年8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做出处罚(鄂金监罚决字〔2024〕98号)。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违规对风险项目进行刚性兑付;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贷款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数据安全管理粗放存在风险隐患;数据治理体系不健全,监管报送数据存在漏报和错报,被罚款120万元。
公告链接:https://www.cbirc.gov.cn/branch/hubei/view/pages/common/ItemDetail.html?docId=1174996&itemId=1436&generaltype=0
2、2024年4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90万元(鄂金监罚决字〔2024〕6号)。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动资金贷款用途监控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资本金未及时到位;贷款管理不审慎,风险暴露不及时;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不审慎,形成不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形成不良;数据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运维管理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罚。
链接地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58905&itemId=4114&generaltype=9
3、2023年11月2日,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生产数据安全管控不足,被罚款60万元。
链接地址:https://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35345&itemId=4114&generaltype=9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