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处罚案例:南充一公司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行为被处罚

近期,南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高坪区轩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自营业以来,相关责任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意识淡薄,未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数据安全保障技术手段不足,未履行网络安全防护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并导致数据泄露。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南充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等规定,作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并对该公司负责人处以两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来源:网信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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